【法規類型】海關規範性文件
【内容類别】進出口貨物(wù)監管類
【文 号】公告〔2019〕114 号
【發文機關】海關總署
【發布日期】2019-07-08
【生(shēng)效日期】2019-07-08
【效力】有效
【效力說明】
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(關于公布進口冰鮮水産品指定監管場地名單的公告)
根據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(wù)檢疫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(shāng)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《進出口水産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規、規章的規定,海關總署對進口冰鮮水産品指定監管場地進行實地考核驗收,現公布符合設置要求的進口冰鮮水産品指定監管場地名單。
海關總署在官方網站(www.customs.gov.cn)公布《進口冰鮮水産品指定監管場地名單》,并實施動态管理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19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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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于: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