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(關于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啓用電(diàn)子印章的公告)
爲全面落實國務院有關加快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,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,提升政務服務“一(yī)網通辦”效能等要求,海關總署對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進行了升級完善,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全面啓用各級海關行政印章、行政許可專用章等電(diàn)子印章。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(xià):
一(yī)、按照海關總署2018年第121号公告規定,對于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直接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,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查看、下(xià)載、打印海關發送的加蓋海關行政印章、行政許可專用章的法律文書(shū)。
二、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線填寫“滿意度評價表”。
三、在海關作出行政許可相應決定前,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以在線撤回該項申請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19年6月28日
來源于: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網